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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3日    星期二

班子成员

    局  长:赵克武

    副局长:孙凤杰 于彦忠

    纪检书记:刘晓丹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人员编制

    (一)人事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市中小学师资队伍管理、人事调配、工资福利、评职晋级、考核奖惩、师培干训、离退休干部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教育事业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教育事业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教育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二)计财科。

    负责教育系统财务计划、管理、统计、审计、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筹措教育经费,管理教育资产装备。

    (三)中教科。

    负责中学阶段教育教学管理,推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负责中学学籍的审查与管理;负责中学教育教学检查、指导和评估工作;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及农村实用技术普及、推广和实验工作,具体负责职业教育中心的管理。

    (四)小教科。

    综合管理小学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具体负责教育教学检查、指导和评估工作,推动普及六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特殊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少数民族教育。

    (五)体卫艺学前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体育工作、卫生工作、艺术工作和幼儿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文体活动的开展。负责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和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

    党委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内外和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文书档案、材料打印、安全保卫、保密、文字综合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老干部、群团及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建设工作。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三)加强民办教育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教育理论。

    (二)研究、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学和评估。

    (四)统筹规划、部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

    (五)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八)组织实施成人自学考试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九)管理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全市中小学校、职教中心和教育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安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