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长(副市长兼):钱孔亮
政 委:韩 雷
副局长:吴树彪 李永尧
葛 涛(下派) 于宝石
(一)政工监督室(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二)法制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研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协调、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公安工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公安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三)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四)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六)刑事侦查大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七)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八)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和内部单位治安保卫,依法对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案件侦破和依法打击工作。
(十)巡逻大队。
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服务群众和警备支援工作
(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出入境管理和辖区内境外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市内各公安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领导全市的公安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检查各公安基层单位的执法活动。
(四)负责对全市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查,分析研究全市刑事犯罪情况,提出对策,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治安事故。
(五)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六)依法管理全市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管理及外事工作,组织部署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对国家领导人来我市视察及来访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局机关公安专项编制20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