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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3日    星期二

班子成员

    局  长:李启坤

    副局长:赵国平  王雨新  

                 孙艳明

    纪检组长:陈柏华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人员编制

    (一)人秘科。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机关财务的管理;会同有关科室负责财政文告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干部继续教育、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教育工作。

    (二)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研究市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分析预测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形势,提出调整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工资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贯彻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审核上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监制和管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检查指导收费票据的使用;管理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监督和管理彩票发行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财政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财政税收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认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财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三)预算科。

    贯彻实施全市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全市年度预算;组织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监督管理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决算及竣工验收;负责罚没票据的申领、验审及罚没财物的扣押与管理;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办理预算追加事宜。

    (四)国库科。

    贯彻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全市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财政年度决算;拟定政府债务政策和管理制度;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财政工资专户,组织实施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的统一发放。

    (五)文教行政科。

    掌握教科文、行政、政法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制定这些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负责制定行政性、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教科文、行政、政法部门的年度决算;管理武警部队(含消防)经费和生活补贴。

    (六)农业科。

    掌握农业部门、乡镇、场站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其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企业财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农牧业税特大灾情减免;会同农业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汇总、编制农业部门、乡镇、场站的年度财务决算。

    (七)社会保障科。

    掌握社会保障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其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编制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并提出其经费开支标准;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需考虑的因素;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制定社会保障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社会保障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

    (八)粮食贸易科。

    掌握全市粮食、贸易行业的基本情况,参与其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负责管理国家粮食等专项储备资金和粮油价差补贴;拟定粮食企业及事业单位和商贸企业的财务制度、管理办法和分配政策;负责粮食风险基金、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和补助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管理;会同粮食、商贸部门研究制定经费开支标准;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制定相关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粮食、贸易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九)工业科。

    参与全市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研究政府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并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负责监管除农业、粮贸科分管企业外的国有企业财务并拟定相应的财务制度;管理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型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办理工交企业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归口管理和分配市级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

    (十)会计管理科。

    宣传贯彻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律、规章,制定适合本市情况的会计规章、办法;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整理、编纂和汇编工作;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了解、检查会计工作情况;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办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预算工作会商机制,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严格税收征管,健全税收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较大幅度地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大力减少、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四)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五)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全市财政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编制年度市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汇总年度全市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全市各项财政收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管理各类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市财政收入计划;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提出地方税收减免和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承办税款退库。

    (五)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并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六)办理和监督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全市基本建设投资预、结(决)算的审核;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贯彻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七)管理财政保障支出,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市政府的国内外债务;承担上级财政部门或金融机构对我市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对外谈判、磋商业务。

    (九)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

    (十)监督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全市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