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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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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2号)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8-01-09 00:00:00 点击: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深入贯彻落实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切实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动大安市无偿献血工作

  根据《白城市2017年度各县(市、区)无偿献血计划》和白城市人民政府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大安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的统一安排,各部门要抓紧时间,切实做好无偿献血的前期宣传、组织和招募工作,并按时完成无偿献血任务。

  献血时间:2018年1月30日—2月2日。

  献血地点:大安市长虹社区服务中心。

  各部门献血指标及具体献血时间详见附件。

  二、切实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适龄健康的公民都应自觉履行献血义务,实行“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并确保血液安全。为保证全市临床用血和突发事件用血,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管,高效完成我市今冬的无偿献血工作。

  三、扎实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和招募工作

  1.献血人员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和招募,按献血指标1.5倍的人数参加体检。

  2.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无偿献血者的理性认识和无偿献血者及直系亲属临床用血待遇,动员更多的人自觉加入献血队伍中来。普及无偿献血知识,献血前要清淡饮食、不饮酒、不空腹献血,献血后要注意休息,不做剧烈运动。

  3.根据卫生部献血工作“四个转移,一个延伸”的要求,单次献血已由200毫升向400毫升转移,要认真宣传单次献血量为300或400毫升的意义及要求,保证献血任务的完成。

  4.献血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献血和无证采血现象,重复献血者距上次献血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5参加献血体检人员必须是年满18-55周岁,而且无任何已确定疾病的健康人员。同时,根据2010年国家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对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附件:

  1.大安市各部门无偿献血计划指标

  2.献血具体时间表

www.28365.365.com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