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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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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公开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8-04-27 00:00:00 点击: 次

  因大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市政府拟定对长虹10方、15方等18个区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选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及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对上述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需要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的价值进行评估,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及资产估价机构资质;

  2、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7日17:00前向大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报名,并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不接受来电、口头、传真等方式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评估报告业绩清册(2016年度及2017年度);

  4、上年度财务报表。

  联系人:张春峰

  联系电话:5222991      手机:13614363922

  联系地址:长白南街9号房产管理处1楼

大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