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来 源: 时 间:2018-03-14 16:52:00 点击: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安市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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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4日
大安市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全方位推动“放管服”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倒逼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让服务零距离、服务高质量、服务更高效,使体制更顺畅、机制更优化、发展更活跃、社会更和谐,打造遇事不求人、规则无偏见、投资有商机的良好环境,助力新时代大安全面振兴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跑多次的问题,找病根,施良策,治顽疾,全面梳理各类办事事项,建立清单,因地因事制宜,分类分步施策,分批公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2. 坚持惠企便民。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需求为导向,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改革宗旨,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努力让数据、物流、政府“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甚至不跑路”。
3. 坚持精准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全方位推动“放管服”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要求,精准定位,综合施策,破解难点,打通堵点,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倒逼各部门简政放权。
4. 坚持上下联动。瞄准改革目标定位,强化机制体制创新,对上加强与省、白城市的沟通协调,把握方向,掌握动态,搞好衔接;对下传达落实改革各项要求,上下贯通,整体联动。
5. 坚持问效于民。以群众和企业满意为标准,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进“只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口碑检验和评价改革的成效。
6、坚持依法实施。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通过法治凝聚共识,防范化解风险、巩固改革成果。
(三)主要目标。
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2018年4月底前,要形成一批“只跑一次”改革成果,各部门“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40%以上,使政府办事效率有明显改观;6月底前,各部门“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60%以上,各级干部精神面貌及政府服务水平有根本性改变;7月底前,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甚至“零上门”,各部门“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80%以上。
(四)实施范围。
市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区域内中省直有关单位。
二、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成立“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成立“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协调各部门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市编办负责牵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开展权力下沉集成服务改革;统筹做好权力下放、承接、指导和培训工作;更新调整2018版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做好“一枚印章管审批”等工作。
(三)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加快政务服务网建设,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在政府网站开设“只跑一次”改革专栏等工作。
(四)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和全市各行业办事大厅整合工作,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五)市发改局负责牵头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全市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以及企业投资项目“只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利用工作,“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
(六)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加快推进全市统一支付平台建设。会同市地税局贯彻落实国家推进行政征收等政策。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全面梳理职业资格资质事项,清理我市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建立我市职业资格正面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职业资格实施情况,建立职业资格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
(八)市教育局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民办学校审批、教师资格认证、入学转学等方面符合条件的在网上一次性办结。
(九)市住建局负责牵头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大力整合建设、人防、气象和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效率并实现勘察设计质量把关功能。全面推行“多规合一”工作。理顺规划期限、规划目标、协调机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多规”关系,统一规划各类用地性质,实现“一张图”办理,避免规划“打架”,提高规划权威性和审批效率。
(十)市公安局负责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便民服务事项“只跑一次”改革工作。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住建局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等工作。
(十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十三)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实现网上网下同步办公。
(十四)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对“只跑一次”改革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整合电话、网络、微信、信件等投诉举报方式,实行统一受理、集中督办,加强平台受理咨询投诉举报和实时监管的衔接,提升平台运行效能。
(十五)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提出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只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十六)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负责配合实施证照快递寄送服务,实现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物料双向邮寄服务,减少办事跑动次数,支持“只跑一次”改革。
(十七)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十八)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负责本单位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3月,对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做出全面部署。
(二)梳理公布阶段。2018年3月底前,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 和“只跑一次”事项。2018年4月至7月,集中公布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 和“只跑一次”事项。
(三)全面督查阶段。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只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下半年,落实“只跑一次”改革事项标准,完善规范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四、主要措施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
1. 全面梳理公布“只跑一次”事项。市直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职权等权力事项和涉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按照全面梳理、分类施策、分步快走、批次公布的原则,对于能够通过简政放权,精简环节,网上办理,实现“只跑一次”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2018年4月底前,市直各部门“零上门”和“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40%以上;2018年6月底前,市直各部门“零上门”和“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60%以上;2018年7月底前,市直各部门“零上门”和“只跑一次”事项要达到80%以上。同时,要梳理出难以马上实现“只跑一次”的事项,以及涉及多个部门或多个层级办理的事项,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对策措施和解决办法,确保实现“只跑一次”改革目标。 (市编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2.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6月底前,依据省里出台的“只跑一次”地方标准,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精简各类办事材料和要件数量,做到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同一部门前一个审批环节已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
3. 进一步规范完善办事指南。6月底前,对照“只跑一次”事项清单,逐一制定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并与相应事项清单一同公布,达到“一次性告知”标准,使指南切实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市编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全面推进简政放权。
4. 切实做好权力承接下放工作。市直各部门要与上级对口部门做好衔接,梳理权力承接项、下放项和保留项。做到承接有序,应放尽放,监管到位。2018年4月底前,发布新版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权力清单实时更新。编制出台涵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指导和组织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工作。2018年6月底前,梳理完成放权清单和保留(执行)权力清单,以政府文件印发,并同步在大安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市编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2018年6月底前,组建行政审批局。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完善行政审批局职能,规范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市编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三)加快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6. 完善实体大厅办事功能。加快大安市政务大厅的升级改造,6月底前,涉及“只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审批、服务事项能够进入大厅的全部进入大厅办理,暂不能够进入大厅的要设立分厅办理,实现办事过程和结果的统一监督。(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窗口单位分工配合。)
7. 推行“受办分离”。全面实施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施重点项目领办代办制,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精减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立等可取,一次办结。严格执行省“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具体措施。(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配合。)
8. 全面推进“并联审批”。5月底前,对事涉多部门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确定牵头部门。由各事项牵头部门协调各涉事部门,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在程序、环节上做“减法”,进行“自我瘦身”,研究建立并联审批高效运行模式,并付诸实施。(市发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配合。)
(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9. 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体系建设。按照《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17〕76号)文件要求,依托吉林政务服务网,推进大安政务服务网网上网下整合,全面打通“事前网上申请、事中在线办理、事后快递送达”的全流程服务链,逐步提升“零上门”事项覆盖率。加快推进市政府各部门专网、业务系统与大安政务服务网之间的互联互通,基本实现部门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网数据互通、表单连通、业务流通。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文件等应用,推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范围。全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市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办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扩大网上办理事项的范围和数量,做到“应上必上、能上尽上”。(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政务服务重点事项改革。
10. 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5月底前,依托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只跑一次 ”。 (市发改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6月底前,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实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推进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 ”,实现企业从开户申请到审批1个工作日内办结,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加速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削减涉企许可数量,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部门配合。)
12. 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交易平台功能,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做到“网上能办理、数据能共享”。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统一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办理、税收审核等标准,将外部环节转为内部流程,并明晰法律责任,实行交易、登记、税收“一站式”服务,最终实现“只跑一次”。严格按照全省不动产登记“只跑一次”工作具体措施开展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部门配合。)
13. 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5月底前,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切实取消审批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定,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市编办、市发改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政务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14. 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5月底前,推动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监管程序。10月底前,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一次到位的运行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制度,以更强的监管,促进更好的服务。(市法制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运用 “互联网+执法监督”模式和大数据,10月底前,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归集、执法监督、统计分析,积极推进信息化执法,运用数据共享、信息互联手段,探索智慧监管、技术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推进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充实基层监管服务力量。(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建设。6月底前,按照“能整则整”的原则,进一步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建立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平台,推进统一平台与大安政务服务网有效衔接,发挥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做好统一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时回应解决“只跑一次”改革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做到“群众有诉求、部门须回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保障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只跑一次”改革是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实际行动,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为民情怀,切实增强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实干争先的精神状态,坚决打好打胜“只跑一次”改革攻坚战,加快建设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服务最优的发展环境,助力推进大安全面振兴发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抓落实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安市“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成立“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和任务推进组,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改革落地。建立公告承诺兑现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只跑一次”改革目标,倒排工期,拿出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制作细则,形成手册,向社会公开承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兑现,让人民评判改革成效。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强化考核监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只跑一次”改革进行全程督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对只承诺不践诺、务虚功放空炮及不想改、不愿改、拖着改等中梗阻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不按规则用权,随意增加办事条件,导致群众和企业办事无门,多头跑、来回跑的,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只跑一次 ”改革列入对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完不成改革任务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直接降一档。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强化宣传报道。按照省和白城市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其部门主要领导要在市内主流媒体进行“只跑一次”改革公开承诺。大安广播电视台、大安通讯等主流媒体要开辟“只跑一次”改革专栏、专题,广泛宣传“只跑一次 ”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要聚焦难点、痛点、堵点,强化媒体监督,督促改革落地生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附件:大安市“只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大安市“只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白城市关于“只跑一次”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只跑一次”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大安市“只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彦峰 市长
副组长:郭庆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庞占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金 光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殿全 市编办主任
张立冬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立刚 市发改局局长
包成林 市经济局局长
李启坤 市财政局局长
朱永海 市人社局局长
赵克武 市教育局局长
迟艳宏 市卫计局局长
杨士永 市文广新局局长
邱国庆 市科技局局长
王振辉 市粮商局局长
王学廉 市住建局局长
韩 雷 市公安局政委
鞠万成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袁德柱 市环保局局长
王 淳 市安监局局长
齐 全 市农业局局长
陈保军 市林业局局长
刘永波 市水利局局长
田万庆 市畜牧局局长
匡利民 市广电台台长
刘树东 市国土局局长
张德强 市国税局局长
孟繁强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 青 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金光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落实省和白城市“只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在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中重大问题,研究拟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在“只跑一次”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加强与省、白城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工作衔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相关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及时准确如期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4个综合组:综合协调组、督査检查组、宣传报道组、法治保障组;5个改革组:事项优化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权力下放改革组、监管机制改革组、制度标准改革组;3个平台建设组: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组、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组、咨询投诉平台建设组。
一、综合协调组(办公室)
组 长:金 光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伞海峰 市政府副主任
魏文彬 市编办副主任
宋 娜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革局、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协调组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从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综合协调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络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各工作组任务推进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工作组重点工作、相关措施,及时查找收集“只跑一次”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題,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对“只跑一次”改革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规划建议;指导和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督查检查组
组 长:张立冬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魏传雷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只跑一次”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核查督办各工作组提出的部门和乡镇、街道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姜伟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贾学刚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
负责全市“只跑一次”改革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只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法治保障组
组 长:伞海峰 市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张自海 市政府法制科科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负责对全市“只跑一次”改革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问题和其他权利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全市“只跑一次”改革中具体工作的合法性审查评估。
五、事项优化改革组
组 长:张殿全 市编办主任
副组长:魏文彬 市编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编办
负责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编制出台涵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指导和组织全市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优化工作,系统梳理发展需求,开放权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六、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 长:刘立刚 市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张世杰 市住建局副局长
单晓红 市环保局副局长
胡天秋 市国土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局、市住建、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
负责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探索建立联合评审、联合堪测、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承诺制等审批新模式,依托大安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定点审批,加快推进优化企业投资审批流程。
七、权力下放改革组
组 长:张殿全 市编办主任
副组长:魏文彬 市编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编办
负责在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的基础上,发布新版权力清单,实现权力清单实时更新,将权力全部落到该落的层面。
八、监管机制改革组
组 长:孟繁强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晶莹 市发改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等有关单位。
负责研究制定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指导意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科学监管市场,推行综合执法改革,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
九、制度标准改革组
组 长:孟繁强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魏文彬 市编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编办等有关单位。
负责制定标准操作规程,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审查标准、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制定统一办事指南,统一事项编码规则,实现“一套标准办审批”,促进行政服务规范化。
十、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组
组 长:金 光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宋 娜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
负责加快推进全市各行业办事大厅整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制度,制定相关监督管理办法,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模式。
十一、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组
组 长:庞占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李晶莹 市发改局副局长
宋 娜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负责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利用,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各部门信息系统接入政务服务网,加快建设一体化网上办公平台。
十二、咨询投诉平台建设组
组 长:张立冬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伞海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等有关单位。
负责牵头建设统一的全市“只跑一次”改革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整合电话、网络、微信、信件等投诉举报方式,实行统一受理,集中督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解决企业和群众投诉不畅、不及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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